观点有别


听闻“屎忽宫”又有一判,判“毒海里的一只鱼”可以不用送去“断头台”!

详情?有新闻就自己看!

以前零零壹如果“被迫”(因为人家写你不写,就是“漏新闻”,所以最后是“被迫”)写这类“报喜”的新闻,会很不甘愿,因为感觉那是告诉想挺而走险的人的一项“好消息”!

这里不说是不是冤枉的、还是代罪羔羊、还是无辜的人、还是名人或外籍人这类有“新闻价值”的事,而是说如果“那条鱼”真的有做,这样逃过一吊,似乎在向全世界示威说,“你睇,我犯法,但系我都可以相安无事!使乜惊啊!”

也似乎在传达一个讯息说:连向来还有死刑的“玻璃之国”那么“严厉”的法律,都有漏洞,你们不用忧,继续粉照走,钱照赚!

不知为何零零壹就是有这种“古怪”的想法,所以每次在写这类人家的“喜事”,觉得很罪恶,好像在鼓励人家继续贩毒,涂毒众生!

当然人家是看证据是看法律程序的,最厉害“挑战”法律漏洞的当然是那只来自太阳下山的山洞老猫咯,还有很多星哥一族,他们都是这类“游向毒海里鱼群”的“大恩人”!

往往那些坐在“高堂”上的几条“尸”会很无奈的说,纵使这条鱼有走粉,但是因为法律上的出错,没法度,还是得放你一马!千错万错,都怪抓你的人没有跟着法律走!

然后就发生是不是要为有漏洞的法律缝缝补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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