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灯泡


和朋友聊天谈地的时候,发现原来大家“小时候”(可以从小学到中学,自己认为是小时候的小时候),都曾经当过电灯泡。

其实如何会当电灯泡的详情已经忘记,只是记得跟姐姐和她少年时候的男友去看白发魔女传,也许是家人担心姐姐和朋友去看半夜场,又或许他们还只是朋友,只是一起去看戏而已,所以“顺便带买”去看吧?哈!

那时去的是那种大戏院,忘记是去那间叫宝石还是百乐的,可以吃瓜子丢满地、厕所在旁边有臭味传出来的大戏院,原来自己也进过这种已经纳入“历史”的戏院看戏啊!

后来,戏看完了,印象就记得林美人一把长发变白,好像还有哥哥演的,其他的,什么都忘记的。只是不知在几时的后来,才觉得自己当时的身份其实是个电灯泡。

很多时候,当置身其中,不知道自己当时的“身份”,而是在后来,才后知后觉的想到,原来那就是电灯泡!

也在很多时候的三人行当中,无意中、不知不觉中,就当了个电灯泡

就好象明明是找朋友吃饭,但是她们一般上都不会“重友轻色”,而是和家里那个老的以连体婴的姿态出现,所以你就是名副其实的电灯泡

原来当电灯泡不只是小时候“年少无知”时做的事,在一把年纪的今天,偶尔还是无意中、不知不觉中当了电灯泡

又是那种当时没有觉得什么,因为人家已是老夫老妻,大家一起吃饭没什么,只是后来想想,会突然有那种电灯泡的感觉,因为走在前面的老夫老妻手拉手,走在后面的自己,还是弹远一点,假假不认识

千万不要说,既然这样,就找一个手拉手的吧!

很多时候,找人吃饭,没有想到那么多,再不就是,如果要和手拉手的吃饭,就去两人世界吧!

总觉得自己不会是让那个走在后面的朋友落单,如果迫不得已要和手拉手及和孤身的朋友一起吃饭,肯定不会忽略后面那个孤身寡人的朋友,落单的多数是本来手拉手的那个。

有时人们总以为自己很关怀周围的人,但有时一些小小的芝麻事,却不小心做到忽略周围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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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Response to "电灯泡"

  1. teohchew, on 2008年9月22日 17:57 said:

    小鬼,一言概之,你是说自己并非重色轻友之辈.下巴轻轻.

  2. Eng Pak, on 2008年9月22日 21:29 said:

    闽南语的“牵手”意义很深。

    baby十几个月的时,父母或长辈会牵着他的手,让他学走路;

    小朋友上学了,和同学嬉戏耍乐,总是手牵手;

    长大了,会好奇的渴望牵着心仪异性的手;

    最后,牵手向明天,到了年纪大了,紧握老伴的手;

    人,一生中,离不开牵手!

  3. Uncle Boo, on 2008年9月22日 23:31 said:

    小鬼,这个潮州佬是谁?整天混在我们的部落白吃白喝.赶快揪他出来,罚他请我们吃饭.

  4. 零零壹(001), on 2008年9月22日 23:43 said:

    是咯!不过,用“潮洲”名,表示是潮洲人咯!

    饭叫他请你吃啦,本人自闭症不见客!哈哈!

  5. Eng Pak, on 2008年9月23日 01:17 said:

    teohchew不一定是潮州人,可以译成“张秋”!

    自闭症是很严重的病症,不过,根据我这位冒牌Dr. Lee翻查先祖留下的医书,隔空诊断的结果,小鬼没有自闭症的徵兆,自闭症只是不见客的藉口。

  6. 零零壹(001), on 2008年9月23日 05:42 said:

    不好意思,李医生还是不要当蒙古大夫啦!

    因为不见客不需理由!不用靠自闭啦!哈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