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兵慌马乱”的一天
星期一 6月4日
昨晚得知今天又要面对“人山人海”的恐怖场面,就知道要继续做这份工,这种场合是逃不了的啦!
和同事被派去莎阿南法庭的蒙古女子炸尸案,未去就知道场面会有几乱,晚上还发梦拿不到文件,结果今天一早在混乱的场面,还真的“坏梦成真”,抢不到一个“爱现”的头文字“猪”律师的文告。
这只头文字“猪”的律师,退出代表其中一名被告,其实这件事较早前法庭已记录在案,但他却不甘寂寞,知道今天场面“震憾”,偏要来现一现身,人家法官大人都不理会他,因为他已不在代表律师名单内,所以他准备好的文告,不获在庭内发表。
但他就走出庭外咯,在庭外向传媒宣读文告,最后还将一叠文告交给传媒“任抢”,各路传媒为了要抢到一张文告,紧握着抢到的文告,甚至上演一部宁可让文告被撕破,也不让别人抢到的“人性丑陋”场面,真像一班饥民在抢人家施舍的食物啊!
很不幸的,我开始时也是“丑陋”行列中的一人,但后来放弃再丑下去,跟一个马来报的借来手抄算了,抄抄下,一个“邵氏兄弟”一直叫我给文告他,我讲给我抄完可以吗?他一直讲他是“邵氏兄弟”,为何我不给,真是顶他不顺,没看到人家在忙着抄咩?(唉!如果每个记者在国安部有个FILE,我真的会被列入黑名单)。
今天的案本来如果开审,同事写上午,我写下午,我还得兼顾上午场外的情况,虽然知道这种令我讨厌的“大场面”会有很多人,尤其是采访的记者,多到好像整家报馆的人都出动,肯定要七早八早到的,但知道报馆有派意外组的同事跑外面,慢慢来,不要让自己太紧张,虽然进庭的同事一直传讯讲人家一家几人进,但又如何?我相信她可以的,之前她也是一对两三人,就算我去也只在场外,所以也是进不到的,过后那些律师们,都是出来发表一轮。
抄了那篇文告后,又抢不到加巴星代表蒙古女子家属起诉被告索偿一亿令吉的文件,我又再跟人家借来抄咯,在那种“兵慌马乱”的情况,我还可以抄文件,真是服了我自己。
过后又这个讲那个讲,手忙脚乱,最乱的其实就是摄影记者和电视台,一有人出来就一窝蜂的拍拍拍,其次就是我们这类记者,挤来挤去要听那些人讲什么屁话,我是挤不进的啦,又没带录音机,这种情况,东漏西漏肯定是难免的啦!
回到公司,我有跟那个爱管的DST讲,场面混乱,恐怕会漏些东西,麻烦他看外电是否有“另料”。
过后,和同事分工“写作”,三人各写各的,慌乱到有点不知要先写那一个新闻,最后我又搞搞新意思,还列出此案之“最”。
蒙古女子炸尸案之“最”:
最受人注目的人物:阿尔丹杜雅的父亲沙里布,一身黄色蒙古传统服装的沙里布,一直是传媒追踪访问的人物,惟只讲蒙古语的他,每次发表谈话都要经过通译员代为翻译。
最会躲避摄影镜头的人物:代表阿都拉萨的律师王健强,每次都是等待庭内的人离开,摄影也不在后,才悄悄离开法庭,他的口头禅就是:“不愿置评”,就算记者只想跟他打招呼,他也“先下口为强”,先来一句“no comment”,怕死记者一再追问。
最处于“高度戒备”的人物:阿尔丹杜雅的3名表姐妹,三人戴着帽子架着太阳眼镜,除了在法庭开审时,脱下帽子和太阳眼镜,一休庭,就马上“武装”自己,深怕让人认出她们。
当记者想向保护她们的女警及领事赛阿都拉曼问她们的名字时,她们一听到有人提到她们的名字,就有点不快的叫他们不要提名字。
其实我应该加一个,就是最“混乱的一群”:摄影记者、记者、电视台和外电,各路传媒最乱,早上有人进庭先乱一轮拍拍拍,之后有人从庭内出来,又乱成一团。
得知案件展期,我们是非常高兴的,但人家死者的爸不高兴,还发表一轮伟论。
在混乱场面,什么人在什么角落讲话,不可能一一追踪到,况且本报只有三人,有些报还五人,有多夸张就多夸张。
夜报出来了,我们本来在上着强制上的语文用语课,DST又在比较大报和本报咯,又叫同事上去问,为何我们没有这个那个。
本来工作已够苦的了,加上这类被比较的情况,真的是压力千千重。
麻烦各路神明,请保佑我平安顺利。谢谢!
拜托,不要变成另一场“DSAI”的案件就好~当然,这一场应该不会有“烈火莫熄”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