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DOCTOR JOHN》- 韩国首部麻醉痛症和安乐死的医疗剧

嗯,零零壹一年一部“听不懂也追直播”的日子又到了,看韩剧看到现在,其实也渐渐“疲劳”了,看一部嫌一部,结果渐渐看得少了,但还能够让零零壹有动力废寝忘食追看的,目前还是池晟,因为池晟演起戏来,总是让零零壹能够投入其中的角色和剧情,也许这就是演员的个人魅力。

当然其他合口味的韩剧还是会看的,只是都是有时间才看!所谓合口味,不一定是很火很红很受欢迎的,反正看剧都是个人口味,喜欢的继续看,不喜欢就pass。

这部剧开始是叫《DOCTOR ROOM》但后来又改《痛症医师车耀汉》,最后又改成《DOCTOR JOHN》(医生耀汉),不过我们的收费台高清韩剧台还是放《痛症医师车耀汉》(DOCTOR ROOM),反正男主角的名字就叫车耀汉,以他为中心的痛症科教授。
这是韩国首部谈及“安乐死”和麻醉痛症科题材的医疗剧,而且剧里病患的病都是罕有的,所以每集总有一段人们认为”明明病人快死了,医生们还在争论“让人捉急又跳脚的画面,其实嘛,主要还是要说明一下那个病患的罕有病,顺便借着这些争论说明病情如何和应该怎样。

大部分的韩国医疗剧,总有一些明明分秒必争的场面,还要让医生手抖克服困难或者克服心理障碍等等的场面,看多了,主要是要让观众看”主角们“的挣扎和理解和说明,而不是躺在床上”快死了“的病患,因为这不是写实记录片,是韩剧,而且着重的是”主角“,”要死的病患在那刻“其实只是”布景“😂😂,知否?!哈哈! 
 剧情开始是说男主车耀汉在监狱里,囚犯送到医务处,医生都找不出问题吓得打119,而打扫卫生的男主”天才医生“就出现给他急救让送院并鉴定了病情。不久后女主登场,女主因两年前父亲意外事件至今有心理障碍逃避国外几年,最近回国来到叔叔当狱长的监狱当医生,然后就男女主在救人事件认识!
 男主是因为三年前给一个肛门癌的病患”安乐死“而坐牢三年的痛症科医生,这个安乐死题材,之前有说是改编日本小说”神之手“,日剧也是今年拍了,不过零零壹看了两集日剧,和韩剧不同的剧情,因为韩剧是属于”人性化“的医疗剧,所以在主角的人设方面,剧情和病患的故事,都有注入更多的元素,日剧直接在于两派人赞成和反对安乐死,感觉较”政治化“,而且日剧的男主本来被调查,但没有因为给病患安乐死而坐牢,而是很快因为”高层“的指示,被释放了。(至于后面会不会则不知,未看到接下去的剧情,小说因为没翻译本所以没机会看,日本小说的作者也是一位医生)。

至于日剧,被安乐死的年轻病患是普通年轻人,而韩剧被安乐死的,剧里目前说是曾诱拐两名小孩的罪犯,所以韩剧目前是身为男二的检察官将一直”死盯“着男主,中段据说会将剧情推向高潮。

 韩剧是男主角坐完牢出来,回到医院,当起不受人重视的麻醉痛症科的教授,带着一群实习生和研究生,但这位外号”车十秒“的”最年轻的教授“常”捞过界“,凡是他认为有”痛感“的病患,他都参与,因为他总认为,减少病人的痛苦是他的责任。









但是,这个医生并不是凡是要求安乐死的人都给予安乐死,三年前的”特别事件“的安乐死,有个护士说病患其实签了不想死的协议,所以他才坐牢(这条线应该还有后续故事)。

这部剧会在病例中,给予多少解释,不是人人想安乐死就可以随便安乐死的,甚至提到,就算病患签署协议说如果急诊送院不要急救,但在医生眼中,只要不是救了也白救的,都会尽力抢救的。















女主因为父亲成了植物人,一直心理放不下,也一直想知道男主三年前给病患安乐死,有没有后悔过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目前演了四大集,剧情进展和故事在零零壹眼中真的很不错,毕竟美女编剧的前作,即是2015年玄彬的《海德、哲基尔与我》让人对这位编剧存有偏见,但零零壹认为,名编剧也有失手的时候,新人编剧也有出头天,作品有不错有败品的编剧就看看有没有好好奋斗,就目前剧情走势和一些台词,零零壹认为编剧是进步多了,毕竟医疗剧不是容易写的,虽然说是改编日本小说,但就剧情看来,感觉改很多(对比本人看的两集日剧而言)。

这部人性医疗剧相信也会加入爱情线,虽然男女主现实相差十多岁,剧里相差九岁,但两人在网友看起来,非常有CP感,毕竟,演技可以战胜年龄,女主李世荣可是童星出身呢,五岁出道,连池晟都说,她才是”前辈“,难怪看女主的哭戏,也那么有感染力。

池晟演戏眼神最要命,真实情感尽在其如湖水般的眼神里,女主角的眼神也有感情,所以两人的化学反应非常好,虽然目前铺垫有点小暧昧,但网友都在期待。

真希望接下来的剧情会越来越好看,期待着男二如何将剧情推向高潮。


对了,男主角一开始的时候,在女主叔叔口中叙述得来的信息是,他入狱的时候就被人砍了,还在不需麻醉药的情况下,自己给自己缝针,吓得牢里人人都怕了他。这一点,零零壹怀疑他是不是有”无痛症“,加上他在此剧的”指定动作”就是一思考就“极速弹中指”,搞到中指指甲瘀青了,可能是个梗,其次的是不能喝太烫的不吃辣的。如果男主真的是一个“无痛症”的“痛症科医生”真的太有趣了。如果这个点没说,那当我是多想了,呵呵!

再说,根据片头,男主在一个像给蝴蝶做试验针扎的箱子里,呈现出各种疼痛的表现手法,也是有点梗,韩剧的片头,有时真的意义挺深远的,这和我看港剧中剧有点不同,因为港剧中剧的片头,有时可以看到结局的画面,哈哈!

安乐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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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乐死英语:Euthanasia,源自于希腊语εὐθανασία,“好的死亡”;εὖ为“好的”,θάνατος为“死亡”,此名称与实际作法不断地受到争议)是一种给予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以无痛楚、或更严谨而言“尽其量减小痛楚地”致死的行为或措施,一般用于在个别患者出现了无法医治的长期显性病症,因病情到了晚期或不治之症,对病人造成极大的负担,不愿再受病痛折磨而采取的了结生命的措施,经过医生和病人双方同意后进行,为减轻痛苦而进行的提前死亡。
台湾非准许安乐死,仅准许个人依安宁缓和医疗条例进行被动安乐死:
1.安宁缓和医疗(指为减轻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生理、心理及灵性痛苦,施予缓解性、支持性之医疗照护,以增进其生活品质)
2.不施行心肺复苏术(指对临终、濒死或无生命征象之病人,不施予气管内插管、体外心脏按压、急救药物注射、心脏电击、心脏人工调频、人工呼吸等标准急救程序或其他紧急救治行为)
3.不施行维生医疗(指末期病人不施行用以维持生命征象及延长其濒死过程的医疗措施) 

医学界

目前医学界对“安乐死”无统一的定义,不过在操作层面,主要可分为[1]
  • 主动安乐死(Active Euthanasia)
主动为病人结束生命(例如透过注射方式)。
  • 被动安乐死(Passive Euthanasia)
被动安乐死是停止疗程(例如除去病人的维生系统或让病人停止服药),使其自然死亡。
  • 协助自杀(Assisted suicide)
协助自杀是病人主动要求,并亲自执行结束生命(例如通过服药方式)。


执行与否

荷兰为例,目前在荷兰要执行安乐死,必须出自病人的个人意愿,并且有医生证明病人正在处于“不能减轻”和“不能忍受”的痛苦中,医生和病人之间也得先达成共识,确认安乐死已经是他们的唯一选择[2]。安乐死在许多国家引发了很大的争议(例如美国特丽·夏沃案)。荷兰自2002年实施安乐死以来,执行死亡人数大幅上升且逐年递增[3]

一、目前已立法容许主动安乐死的国家:
二、目前已立法容许被动安乐死的国家:
三、目前已立法容许协助自杀的国家(或地区)[4]

丹麦于1992年通过“预立遗嘱法”,由哥本哈根大学医学院管理,并在1998年时通过“病患权利法”,确认其约束性。任何末期重症、严重意外等无自主能力的患者,其负责医师都必须向病人本人询问,该患者是否有登录预立遗嘱。如果有登录,则根据预立遗嘱内的条件进行安乐死。[7]
澳大利亚于1995年6月16日通过安乐死法案,1996年7月1日生效,但该法案在1997年3月25日被废除。只维多利亚州于2017年11月29日通过安乐死法案,于2019年6月19日生效。
德国则禁止主动安乐死,但是重症病人可以以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要求被动安乐死。当病人因病重无法表达意愿时,其亲属可以代替他做出决定。
比利时众议院于2014年2月13日通过安乐死合法范围扩及未成年人一案,将成为继荷兰之后,全球第2个在严格条件下许可未成年的孩童实施安乐死的国家。[8][9]
2017年10月22日,韩国保健福祉部称,从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1月15日将试行《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》,临终患者可以在病情严重并且不可逆转的情况下,自己决定是否继续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。[10]

安乐死辩论

安乐死辩论往往集中在一些关键问题上。根据安乐死反对者 Ezekiel Emanuel,安乐死的支持者提出了四个主要论点:
  • 人们有自决权,因此应该允许他们选择自己的命运;
  • 协助受试者死亡或许好过他们继续受苦;
  • 经常允许的被动安乐死与主动安乐死之间的区别,这种安乐死不是实质性的(或者基本原则 - 双重效应原则 - 不合理或不合理);[来源请求]
安乐死支持者经常指向像荷兰比利时这样的国家,以及像安乐死合法化的俄勒冈州这样的地方,认为它基本上没有问题。
同样,芝加哥第55任市长拉姆·伊曼纽尔认为,反对安乐死的主要观点有四个:
  • 并非所有的死亡都是痛苦的;
  • 提供替代方案,如停止积极治疗,并结合使用有效的止痛药;
  • 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之间的区别在道德上是重要的;
  • 使安乐死合法化会使社会处于一个滑坡,将导致不可接受的后果。
在2015年年初台湾通过《动物保护法》部分修正案,因为对于非人类动物生命的重视,虽然缺乏相关配套措施,台湾还是废除了动物安乐死

接受或寻求安乐死的著名个案

  • 西格蒙德·弗洛伊德(1856-1939年,奥地利出生、英国接受自愿主动安乐死)
  • 特丽·夏沃(1963-2005年,美国、非自愿被动安乐死)
  • 邓绍斌(1969-2012年,香港人,颈部以下瘫痪、因为败血病于2012年12月9日离世)
  • 东海大学安乐死事件(1991年,日本案例)
  • 克里斯汀·德·迪夫,诺贝尔医学奖得主,2013年5月4日采取安乐死离世,享年96岁。
  • 雨果·克劳斯,比利时作家,2008年离世,享年79岁。
  • 巴金晚年患有帕金森氏症、慢性气管炎、高血压、恶性间皮细胞瘤等多种疾病,曾经表示要求安乐死。2005年10月17日在上海逝世,享年101岁。
  • 王明成因目睹母亲夏素文受肝病折磨,要求医院于1986年6月29日为她实施安乐死。他和执行安乐死的医生蒲连升被控故意杀人罪,成为中国内地第一宗安乐死案例。 1991年4月6日,汉中市人民法院判决蒲连升、王明成虽然违法,但不构成犯罪。[11]2003年,王明成罹患胃癌后也要求安乐死未果,于8月3日去世。[12]
  • 王晓民 二战后台湾第一个受社会广泛注目的植物人案例。1963年王晓民因车祸成为植物人,长期卧床由父母照料数十年之久,母亲赵锡念担心自己死后王晓民无人照护,于1983年向立法院请愿,要求速订安乐死法律,引发立法委员激烈辩论,由于多数委员反对,且学者对于日后可能的安乐死滥用存有疑虑,因此未获结论,王晓民直到2010年逝世都未清醒。
  • 傅达仁(1933年4月3日-2018年6月7日,自愿主动安乐死)

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AE%89%E4%B9%90%E6%AD%B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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