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哪里听来的,不可以送鞋子和收人家送的鞋子。
又好像听说如果男人送鞋子给女人,会让女人“走路”的意思,反之亦同。
虽然知道这些都是没有什么根据的避忌,就是很奇怪。至于是否还有其他比较合理还是更不逻辑的理由,就不得而知。
有时人们也因为这些所谓的避忌,觉得好玩,抱着就那样信其有吧,所以不论是拿了姐妹的鞋子,还是朋友的鞋子不合穿,想送给人,不介意的话,就象征性的给一块钱,当着是把那双鞋子“买”了过来。有趣PUN!
(想到某部讲设计鞋子的旧韩剧,女主自己设计的鞋子在卖场上架了,男主买了送她,那时在想,泡菜国的人应该不懂这个避忌,哈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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